【解读】詹姆斯世界波为何被吹?带您深入了解最新越位规则

在中国女足与英格兰的上半场伤停补时阶段第4分钟,劳伦·詹姆斯一脚兜射直挂死角破门,然而在进球之后VAR却介入并建议裁判员到场边回看,最终裁判员改判越位犯规、进球无效,令很多球迷不解,这球怎么就越位了?

通过回放可以看到,在进球前的进攻发起阶段中(Attacking Phase of Play – APP),英格兰队员右路起球传中时,2号队员明显处在越位位置,随后球被中国队队员顶出(疑似砸在了肩部/背部),英格兰2号队员得球并将球传给詹姆斯,最终由詹姆斯打出了这脚精彩的世界波进球。

其实这次判罚的关键因素就是中国队队员触球的行为究竟是属于“有意触球”还是“折射”。

根据现行规则,由于这名队员处理这个球速较快的高空球时,身体受到了对方球员的干扰,在双方存在身体对抗的情况下,中国队队员行动受限,无法控制球,也无法通过头球将球有效地解围,所以应视为“折射”。

就等同于传球直接砸在了她的身体上之后弹出,所以在传球瞬间处于越位位置的英格兰2号队员在球经过中国队队员身体折射后得球,属于“获得利益”,构成越位犯规,判罚准确无误。

由于2021欧国联决赛中埃里克·加西亚极限铲球后,原本处在越位位置的姆巴佩的进球被判有效引发了巨大争议。国际足球理事会(IFAB)早在2022年7月就官方发布了文件,约定了区分“有意触球”和“折射”的考虑因素。

这样一来,此前大多数被认定为“有意触球”从而导致不越位的案例,现在都将被视为“折射”,判罚越位犯规。

2021欧国联决赛,队友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的姆巴佩在加西亚铲球后得球并完成破门,加西亚的极限铲球被视为“有意触球”,故判罚进球有效

“有意触球”(不含故意手球)是指队员具备控制并以下列方式处理球的可能性:

如果可以控制球的队员在传球、试图控制球或解围时触球出现失误或失准,并不能改变其“有意触球”的事实。

应酌情使用以下标准,作为可以控制球的队员在触球时被视为“有意触球”的表征:

队员有时间调整身体动作。即不是本能的伸展或跳跃,或受限的触球/控球动作。

通过对上述几点的考虑,便可明白为何中国队队员触球的行为被视为“折射”而非“主动处理球”了,因为这是个球速较快的空中来球,并且在触球时由于对方队员的身体对抗,导致其头球解围的动作受限,完全不符合现行规则中对于“有意触球”的定义。

其实这样的判断方式在去年的卡塔尔世界杯上就已经成为统一尺度的判罚标准了,在小组赛第3轮突尼斯与法国队比赛的最后时刻,格里兹曼破门得分绝平突尼斯,然而VAR却在重新开球后介入,最终当值主裁马修·康格改判越位犯规、进球无效。

正是因为传球时格里兹曼处在越位位置,随后突尼斯3号队员起跳与对方争抢空中球,在双方存在身体对抗的情况下,突尼斯3号队员行动受限,无法控球,所以不能视为“有意触球”,而是属于“折射”,格里兹曼随后得球应被视为获得利益的越位犯规,这个情形其实跟这次詹姆斯被吹掉的世界波进球极为相似。

英格兰足总杯也出现过一个相似案例,在利物浦与狼队的比赛中,利物浦队员起球长传时,萨拉赫处在越位位置,随后狼队队员头球将球向后顶出,萨拉赫接球后射门得手。

因为狼队队员面对这次球速较快的高空球时做出的动作属于“本能的跳跃”,没有时间调整身体动作,只能竭力起跳从而触及球,头球的动作受限,所以不能视为“有意触球”,而是属于“折射”,因此萨拉赫应被视为获得利益的越位犯规。

在22/23赛季英超第28轮诺丁汉森林1:2纽卡的比赛中,第63分钟,纽卡破门得分,随后VAR介入,最终裁判员改判进球无效。在纽卡14号队员起球瞬间,同队36号队员明显处在越位位置,诺丁汉森林队员用左脚将球踢出,球来到了纽卡36号队员脚下。

由于诺丁汉森林队员面对这个球速较快的来球时没有时间调整自己的身体动作,只能通过本能反应来伸展身体,竭力触球,所以这属于“折射”,而不是“有意触球”,应判罚纽卡36号队员越位犯规。

在俄罗斯世界杯日本与哥伦比亚的比赛中,哥伦比亚队员头球瞬间,前场的队友明显处在越位位置,随后日本队员面对这个球速不快的来球时,在完全有时间调整身体动作的情况下踢球,试图将球解围,但出现失误,球向后方运行,然后原本处在越位位置的哥伦比亚队员与对手争抢球时被犯规,由于日本队员解围的行为应被视为“有意触球”,所以哥伦比亚队员不构成越位犯规。

此外,部分自媒体在解读此类越位争议判罚时,往往会将防守队员的行为归类于“救球(save)”,实则不然,因为“救球”特指队员用除手/臂以外(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的身体任何部位,阻止或试图阻止将要进入球门或极为接近球门的球,例如防守队员的门线解围等动作。

此前的争议点在于“对守方过于严格”,很多极限踢球或者头球等行为都被视为“有意触球”,从而导致攻方不越位;而现在大家吐槽的点则变成了“对攻方过于严格”,不理解为什么一些行为被视为“折射”而非“有意触球”,无法理解为何判罚越位犯规。

只能说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关于防守队员是“有意触球”还是“折射”的越位争议还将持续出现。

在哥斯达黎加与赞比亚的比赛进行到第52分钟时,赞比亚队员回传守门员失误,哥斯达黎加队员冲入对方罚球区,即将得球时被赞比亚守门员放倒,当值主裁卡尔布比认为守门员没有犯规,判罚角球。

随后VAR介入并建议场边回看,卡尔布比在亲自回看分析了足足两分半钟后终于做出了判罚,认定守门员犯规动作存在,但此前哥斯达黎加21号队员构成“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改判由赞比亚队发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通过回放可以看到,在队友传球时,21号队员确实处在越位位置,随后赞比亚队员抢先一步将球断下,21号队员与其发生身体接触。

其实21号队员在对手断球前就有试图上前接球的行为,她的举动明显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符合“干扰对方队员”的条件,所以越位犯规的判罚准确无误。

在中国女足第二轮与海地以及第三轮与英格兰的比赛中,都出现了球击中裁判员的情况,而两位当值主裁的处理方式则有所不同。

在与海地的比赛中,海地队员传球,球击中当值主裁后变向刚好落到其队友脚下,队友随即送出直塞,最后完成破门得分。

根据现行规则规定,当球接触了比赛官员后任一队开始了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比赛即为停止,裁判员需立即吹停比赛,并在比赛官员触球的位置坠球(如果触球位置在罚球区内,则坠给守方守门员)。

然而,当值主裁韦尔塔竟然没有在海地队送出直塞后立即吹停,而是等进球后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了才判罚越位犯规,由中国队发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而非坠球。

来自西班牙的裁判员韦尔塔是该吹停时不吹,而第三场小组赛的主裁赖贝尔特则是响哨太快,中国队射门击中她腿部以后,并没有发生球权转换,球还在中国队队员脚下,而且其身前还有英格兰队的防守队员,也不能算是“开始了一次有希望的进攻”,赖贝尔特却立即吹停了比赛。

随后她通过耳麦与助理裁判员交流,在确定了自己被球击中时球在罚球区内之后,将球坠给了英格兰队守门员,这也是规则中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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